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职工的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工伤医疗费;

(二)工伤康复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五)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

(六)生活护理费;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丧葬补助金;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政策链接:《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