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程序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现有人员(岗位)统计表;

(二)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市或区人社部门核准;

(三)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四)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五)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六)组织实施。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