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聘任的程序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个人申请。符合聘任条件的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聘任申请,并填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

2)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在接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核实学历、资历情况,符合条件的组织开展工作业绩考核,并提出拟聘任意见。

3)主管部门审核。用人单位汇总把关后,填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向申报人存档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报送,汇总后报送业务主管部门。

4)颁发证书。业务主管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通知相关单位领取、发放职称证书,履行聘任手续。

政策链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用人单位聘任初级职称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31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