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卫生技术、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翻译、出版、船舶等7个系列。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或我市统一组织的职称考试且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的职称。
政策链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分级分类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