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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的解除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政策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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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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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