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答辩期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辩期为十个工作日,自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计算。

政策链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第33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