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支持政策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给予“131”创新型人才第一层次人选连续2年,每年5万元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参加学术活动、出版学术著作、参加国内外研修、申请专利、参加学历培训等。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匹配资助经费。


政策链接:天津市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资助实施细则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