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人社局、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的推荐函;
2.《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专项资助申请表》;
3.核心成员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团队承担项目、获得奖励、发表论文、创造效益方面材料。
政策链接:天津市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资助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