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学徒制培养方式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型学徒制由学徒所在企业组织实施,培养任务由企业与委托的培训机构(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公共实训基地等,下同)分别承担。

企业主要通过师徒结对、导师带徒方式进行培养,应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导师,每名导师原则上带徒不超过8人。

培训机构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养方式,对学徒进行系统的专业理论培训和有针对性的技能实训,每个教学班原则上不超过40人。

新型学徒制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0课时(含考核鉴定),其中集中授课专业理论和技能实训不少于160课时。

集中授课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课通过经市人社局遴选的线上培训平台开展,不超过集中授课课时的50%。线下培训课程可全部或部分安排在有条件的企业,应录制不低于25%课时的集中授课视频。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