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徒培养期满后,应当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毕业)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结业证书)。
符合学制教育条件的新型学徒制,职业院校可结合企业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对学徒进行非全日制学籍注册,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管理。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