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政策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新型学徒制培养、学徒取得证书的照实际支付委托培训机构的费用企业补贴。取得中级工证书的,每人每年最高补贴5000;取得高级工证书的,每人每年最高补贴5500;取得技师及以上证书的每人每年最高补贴7000补贴实行预付制,区人社局对开班资料审核通过后,预拨企业50%的补贴

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按照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列支。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可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企业对学徒开展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的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