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资助的材料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展新型学徒制的企业,按以下程序申请资助

(一)企业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进行信息录入后,在项目实施15个工作日,持下列材料向注册地、坐落地或社保缴纳地的区人社局提出申请

1.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培训申请表;

2.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和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3学徒名册、导师资质证书

4.培工作方案。

(二)区人社局在10个工作日内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按规定预拨50%补贴费

(三)项目完成后,企业持下列材料向申报区人社局申请剩余补贴。

1.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申请审核表花名册;

2培训视频资料(线下培训课时的25%);

3培训机构承担学徒培训任务所出具的培训费用票据。

)区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每集中公示一次。公示无异议,按规定拨付剩余补贴资金。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