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内容和补贴标准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包括培训费补贴、鉴定费补贴和生活费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拨付企业或实施培训的培训机构,其中,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拨付职工所在企业,院校学生、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其他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拨付实施培训的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拨付申报鉴定的单位。生活费补贴拨付个人。

(一)培训费补贴。各类人员参加《目录》内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达规定学时,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培训费补贴。其中,通过“线下集中培训”方式取得技师及以上等级证书的,给予《目录》补贴标准100%的培训费补贴;取得高级工及以下等级证书的,按照非常紧缺、紧缺、一般紧缺程度,分别给予《目录》补贴标准100%、90%、80%的培训费补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培训方式取得证书的,按照“线下集中培训”补贴标准70%的比例享受培训费补贴。

(二)鉴定费补贴。各类人员参加《目录》内职业技能培训且鉴定(含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能力考核,下同)合格的,给予100%的鉴定费补贴。。

(三)生活费补贴。各类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人员参加《目录》内职业技能培训,在享受培训费补贴同时,还可以在一年内申请1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费补贴。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