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在完成本职工作和履行社会责任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依据规定给予奖励。
政策链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4号)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