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研究实习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
(二)专业能力要求。需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初步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2.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开发与推广、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等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基础性工作。
政策文件:《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