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的实施范围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市(含驻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的自然科学领域研究人员,满足申报条件的,可参加相应层级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

政策文件:《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0〕15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