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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2023年11月1日起,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180元调整为232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22.6元调整为24.4元。
政策链接:
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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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