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2023年11月1日起,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180元调整为232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22.6元调整为24.4元。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