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已签订工伤保险协议配置机构的医院,还可在我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中设置口腔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配置或更换。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调整部分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与支付限额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