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960元提高到1008元。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提高本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