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时,以作出仲裁裁决时的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计算基数。
(二)按集体争议立案的案件,单个劳动者的单项裁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终局裁决情形的,适用终局裁决。
(三)仲裁裁决事项涉及确认劳动关系的同一案件,适用非终局裁决。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适用终局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