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开考比例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政策链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