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请开展自主评审的条件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工作基础好。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和职称工作,职称评审工作组织有力、运行有序、成效明显,员工满意度高;

2.人才规模大。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结构能满足持续开展自主评审工作的需要,拟开展自主评审的专业领域人才比较集中;

3.专家队伍强。单位具备组建自主评审委员会的条件,拥有一批专业技术能力强、能够履行评审专家职责的高级职称人员。

政策链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33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