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公经济组织人员申报职称不受单位岗位数额限制。
(2)对长期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但未参评过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打破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和逐级申报的限制,可根据自身的业绩情况,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
(3)除有专门要求外,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均不作为申报职称的限制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