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职工个人账户管理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政策链接:《企业年金办法》(人社部令第36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