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仲裁请求后的再次申请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主动撤回仲裁申请后,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政策链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第33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