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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答辩期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辩期为十个工作日,自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计算。
政策链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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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