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开庭的程序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庭前查明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宣布开庭、案件案由和仲裁员、记录人员名单;

核对当事人信息,告知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申请人陈述请求事由及被申请人的答辩;

庭审调查;

举证质证;

辩论、征询当事人最后意见和调解。

政策链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第33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