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型人才申请在津落户条件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要求之一:①不超过30周岁;②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③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④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要求之一:①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②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③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关于优化调整技能型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36号)

《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83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