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补贴,其他人员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两次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高等级补贴的,不得享受低等级补贴。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