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的倾斜措施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0号)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等(以下简称“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从职称申报、评审、评价标准、岗位聘用和服务等五个环节,实施15项职称倾斜措施,相关政策均可就近享受一次。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优先职称申报,优先参加评审。对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推荐申报参评。职称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向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分两个层次开辟绿色通道:一是所有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是结合业务能力评价,由用人单位推荐,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或考试,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申报符合要求专业的正、副高级职称评审。

(二)明确评价导向,突出抗疫贡献。将抗疫表现列入职称评定指标之中。一是鼓励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救死扶伤、无私奉献,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中职业道德考核重要内容,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工作成果和贡献作为职称评价重点指标。二是破除“唯论文”倾向,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业绩成果,都可用于替代论文要求。三是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并免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学历破格和转岗考试;抗疫工作经历可视同完成一年基层工作经历和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三)优先岗位聘用,优化评审服务。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并兑现工资待遇,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一是通过职称评审的,用人单位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二是其他符合聘用条件的,可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三是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或相同层次及以上表彰的,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在优化评审服务、简化申报程序方面,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今年可在网上申报后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对相关佐证材料可以实行承诺制、容缺后补;因疫情防控未按时完成单位自主聘任程序或评审的,聘任或评审时间可予以追溯;非事业编制抗疫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还可通过我市非公职称专办窗口申报。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0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