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及资助标准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在本市的优秀创业项目。主要包括:

(一)大学生创业项目。对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在我市创办的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较高、带动就业效果明显、市场应用前景广阔的优质创业项目,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按不同等次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5万元和5万元资助。

(二)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对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创业项目,在我市“海河英才”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5万元和5万元资助。对我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在“中国创翼”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再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5万元和10万元资助。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建立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26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