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院校教师破格申报条件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立德树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成绩卓著,贡献突出的教师,可不受规定的资历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一)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的破格条件

具备本文规定的学历和其它条件,但不具备规定资历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

1.获得省部级技术能手称号、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2.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3.本人或指导学生在省部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一等奖或前3名,或在国家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前10名。

(二)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破格条件

具备本文规定的学历和其它条件,但不具备规定资历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

1.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2.获得国家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3.本人或作为世界技能比赛教练指导学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优胜奖以上名次。

(三)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破格条件

具备本文规定的学历和其它条件,但不具备规定资历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

2.获得“海河工匠”称号。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