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中级职称(会计师)资格条件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二)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要求

1系统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

2掌握并能正确执行财经政策、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具有扎实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负责某领域会计工作。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