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按照国家和我市规定,符合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相关要求。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