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系列职称申报基本条件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按照国家和我市规定,符合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相关要求。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