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物系列初级职称(助理馆员)资格条件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文物博物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文物博物专业技术工作1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文物博物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高中毕业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从事文物博物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要求。应基本掌握相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具备从事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等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各项日常基础性工作。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关于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