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系列副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不满足学历、资历要求,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凭工程技术领域相关专业项目,获省(市)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或获省(市)部级工程技术行业类奖项三等奖及以上(额定人员)。

2.获得国家专利金、银奖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

3.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等荣誉。

4.满足业绩成果要求的3项以上,并经2名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及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