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入计划竞赛获奖选手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晋升的规定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获得市级一类竞赛前10名的,职工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学生选手可晋升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获得市级二类竞赛或区级竞赛6名的,职工选手可晋升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到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学生选手可晋升中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获得世界级、国家级竞赛相应名次的选手,按照人社部规定晋升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同一年,因参加竞赛只能晋升一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11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