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全市计划竞赛的经费资助流程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纳入全市资助计划的竞赛主办单位应当在竞赛结束后1个月内,向市人社局提交竞赛总结和资金拨付申请。

市人社局进行材料审核,对符合资助条件的,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逐季拨付资助资金。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11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