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852元提高到906元。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