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取得积分落户资格人员名单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研究确定当期积分落户分值线。市人社局根据当期积分落户分值线和申请人积分分值或排名情况,确定取得积分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取得积分落户资格人员名单有投诉、举报提出异议的,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政策链接:《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1〕15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