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被评为A级(良好)的用人单位实施的激励措施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评价为A级(良好)的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一)合理减少日常检查频次;

(二)申请人社领域行政许可时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化服务;

(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激励措施。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