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价的实施主体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社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

区人社行政部门在市人社行政部门指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价相关工作。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