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价为C级(较差):
(一)近一年内因违反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一年内因违反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协议,受到解除协议处理的;
(三)上年度培训质量评估结果在69分及以下的。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