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评为B级(一般)信用等级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措施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评价为B级(一般)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