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边远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招聘程序相关政策措施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区政府研究确定的边远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位)高校毕业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边远乡镇所属教育、医疗卫生、涉农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位)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龄、专业等条件,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存在“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的事业单位,经本区人社局批准,市人社局备案后,可面向本市或本区户籍(或生源)人员招聘。采取上述方式招聘边远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用人单位须与被聘用人员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关要求。市级垂直管理单位所属事业单位位于边远乡镇的,可参照执行上述政策。

政策链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